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怀化市排查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
9月25日,记者从市安委办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我市实际,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部署开展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行动。
此次行动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为:突出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冶金工贸、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建设和安全生产五个到位(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到位)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的具体岗位职责情况,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风险隐患上墙公示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突出重大隐患“一单四制”排查治理,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
此次行动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立即专题研究部署,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分兵把口、严格履职,扎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联县市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2次以上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及党员干部要坚守岗位,紧扣整治重点,对照职责分工,细化举措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实效。
对于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将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作出组织调整,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怀化市安全生产领域问责实施办法》《怀化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不力问责办法》严肃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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