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正在实行合村并居,一户多居只能换一处楼房吗?
山东省今年5月份确实提出了合村定居的方案,有些地方的农村也已经开始实施,不过我们烟台这里还没有听说,至于具体的政策,在大的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各地的执行标准也略有不同。不过就“一户多居”“多户一宅”等等情况,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是按照“房”补偿,不是按照“户”补偿,简单点说就是你有几处农房居所,就按照几处来算,至于直接置换成楼房,还是选择要钱,自己说了算。
现在农村的空心房比较多,但没人住不代表没人管,哪个房子都是有主儿的,就算是那些已经破的只剩残壁断垣的,也不是随随便便能给人家动的,都有宅基地的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有的人虽然不在农村居住,但是过去在村里有农房,还有祖上留下来的老房子,这样就出现了一户多宅的情况,在合村并居时该如何呢?
一般情况下会尊重房主的意愿,农村拆迁时首先会签订合同,挨家挨户的测量,了解需求,解决问题,再签订合同,而签合同不是瞎签的,都是有主动选择权的,假设当地按照1:1的比例赔付,那就是说在村里有两处一百平的农房,等到合村并居的时候就可以置换两套100平的楼房,在回迁时,楼房的数量肯定是足够的,开发商也希望你都换成楼房,这样他们就不用愁卖房子了。但如果房主如果觉得不想换成两套楼房,住不了那么多,那就可以一套换成楼房,另一处农房根据评估价补钱。总之不管怎么换都不可能,多处农房只按照一处赔付。
最终拥有多宅的人家,是想要一处楼房还是两处楼房,或者是一处都不要,全都换成钱,都是本人说了算,没有人会替你做主。同意就签合同,不同意也可以不签合同,那样可能就成了钉子户。
主要补贴政策好,农民们大多数还是希望合村并居的,但怕就怕那些,当地想要合村,但是给的置换条件不好,一处农房还换不到一处楼房,还要自己添钱,那肯定没人愿意。农民们手里没什么钱,离开生活多年的农村,去到楼上要自己添钱买房,估计没人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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