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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静:法治文化沁民心 乡村振兴我同行

2022-09-15 08:01:44 来源:

近年来,新疆和静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聚焦各族群众法治新需求,持续在基层社会治理上“给力”,以“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户”培养为抓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坚持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文化等主动融入到乡村振兴大局,助力和静县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坚持民有所需 把乡村振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按照乡村振兴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切实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上级部门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学习,深入领会贯通,不断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把乡村振兴作为美丽乡村创建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深入实施,深入全县12个乡镇(村、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在法治保障上出思路、拿方案、定措施,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坚持民有所盼 把乡村振兴与法治建设同推进

将公共法律服务室阵地建设与美丽乡村创建等工作融合发展,通过法治元素的渗透和植入,实现与美丽乡村、平安建设、党建阵地、文化家园等阵地的合力共建,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独唱”到“合唱”的转变,形成了一道村级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特色。

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设立了法律图书角和法治宣传栏,让各族群众更方便更快捷地学习法律知识,有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要求各村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意识。同时,在人民调解工作站中,引入一些群众喜欢的“懂土话”“说土语”的人民调解员加入矛盾纠纷联调、联动、联治,有效夯实了乡村平安基石。

坚持民有所想 把乡村振兴与文化润疆同发展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与“二十四节气”文化相结合,组织和静县农业农村局等涉农单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深入各乡镇开展“送法治文化进村”活动,因地制宜抓好不同人群普法教育,围绕农牧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草场)流转、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物权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对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使法治文化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促进各族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日渐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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