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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协议 青岛海事法院疫情后首次扣押外籍船舶

2020-04-26 19:01:53 来源:
 不履行协议,一外籍船公司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日前,青岛海事法院根据中国某船舶用品公司申请,扣押涉案利比里亚籍“SL”轮。这是该法院疫情后首扣外轮。

  中国某船舶用品公司与被申请人“SL”轮所属外轮公司2017年8月达成过还款协议,约定“SL”轮所属外轮公司应自2017年8月起连续八个月向申请人支付配件款项。然而涉案船公司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由于涉案船舶很少靠泊中国港口,近两年的时间里,申请人一直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得知涉案“SL”轮将于4月11日靠泊日照港并进行大约为期一天半时间的装货时,4月10日,中国某船舶用品公司的代理律师从上海致电青岛海事法院日照法庭,申请扣押涉案利比里亚籍“SL”轮。

  但上海目前作为归国人员的疫情防控重镇,申请人律师不方便亲自前往日照法庭,更不确定法庭能否完成此次紧急外轮扣押,情急之下便先打来电话。

  接到电话后,日照法庭得到领导肯定的批复后,工作人员迅速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指导其准备网上立案所需材料后顺利完成网上立案。

  由于扣押船舶系外轮,主办法官又对船舶航行轨迹做了专门了解,发现近14天的航程中该轮曾靠泊过印度、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港口,积极与检验检疫部门取得联系。法院干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最短时间配备了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物资,连夜反复演练登船扣押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下船后,立马对防护服等物品进行消毒并妥善处置。

  11日一早,在得知涉案“SL”轮已经靠泊,干警们准备立刻驱车赶往船舶所在泊位,到达码头后,等待联检结束后并向海关工作人员询问船舶卫生安全情况后才登轮。考虑到疫情防控风险,本着尽量不去相对封闭的场所的原则,登轮干警在甲板上向船长送达扣押文书。办案法官用英语向船长表明来意、扣押相关事项并回答了船长提出的一些问题。

  最终船长在扣押文书送达回证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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