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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信托业走向何处?

2021-01-05 10:45:17 来源:

  NO.1

  夯实受托人根本定位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此前在信托业年会上对信托行业风险问题给出了透彻的剖析——信托公司履行受托职责时,存在大量损害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损害了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导致信托公司操作风险严重,并不可避免地转化为表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他批评,当前信托业在受托履职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均存在瑕疵

  对于信托行业下一步的风险治理方向,黄洪提出,未来要探索构建与信托业特点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全流程增强受托管理能力,消除受托履职瑕疵,将风险与收益切实让渡给投资者,实现“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同时,强化权力制衡和监督,公司管理上要重点加强对大股东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制衡监督,内控机制上要重点加强中后台部门对前台业务部门的制衡监督。要优化激励约束机制,从制度上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信托者课堂:“受托人”文化 概念黄洪主席在信托业年会上着重强调提出,行业也是高度重视,2020年是信托行业真正意义上转型的开篇之年,但当下业内转型重点仍是“降规模”,在创新业务上虽说也是加大了力度,但“全新利润增长点”并非一时半刻便能成型,不然信托早已成功转型,回归本源,是业内倡导的转型方向,但何谓本源,口径不一,此时,“受托人文化”概念的提出十分及时与必要,加之日后业内普及,在行业文化上先行播种,为创新业务发芽、成长的培育了一方“土壤”。

  NO.2

  去通道、降规模

  2020年初,信托业便制定了全行业需压降1万多亿元的融资类信托业务的行业目标,但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第3季度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融资类信托余额为5.95亿元,较年初的5.83亿元不降反增。其中,在今年6月末,信托业融资类信托规模达到顶峰,余额为6.45万亿元。其原因亦值得探究——其一,转型口号一直在喊,但是非标业务占比越来越高,客观上,信托公司过度依赖融资类业务;其二,各家信托公司资源禀赋、股东实力、业务资源各有不同,创新业务亦非一日之功,故而在改革决心以及执行力度上各有不同,而且各地银保监局监管力度亦有此情况。但压缩融资类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转型的必然,2021年压缩融资类业务规模的任务势必进行,这一点,经过2020的洗礼,已经是行业共识。

  NO.3

  新行业监管补短板

  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在答《金融时报》记者问时提到在行业监管补短板方面下一步思路是: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营造转型良好环境

  推动《信托法》修订和《信托公司条例》制订工作,在原先行业“一法三规”的法律基础上,进一步筑牢基础;制定出台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和资本管理制度,修订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制度,优化信托公司分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工作质效。

  2021年,监管层一定会在《信托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资金信托新规》(2020年的初稿并未完全落地)以及新的公司监管评级,或许后续行业评级也会随之更新,这一轮下来几乎是对原先的信托体系进行全新一轮的整改。而其影响力如何,仅参考2020年中资金信托新规初稿公布便对信托业务进行了一次360度的“大变身”便可知晓。

  二、加强治理机制建设,紧抓转型核心根本。

  推进、加强信托文化建设。督促信托公司将信托文化建设融入风险治理各环节,完善内部业务操作规程,培育诚信、专业、尽责的受托理念;加强信托公司股东股权管理,做好股东“阳光化”工作,强化股东资质管理,严防股东不当干预公司经营等违规行为,加强关联方识别和关联交易监管;完善信托公司“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健全运作机制,推动提高治理主体的履职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各司其职,最终形成决策科学、制衡合理、运转高效的良好公司治理机制。

  自黄洪主席在2020年底的信托业年会再次强调提出“受托人”概念,将良好的“受托人文化”贯穿信托业务的各环节一定是接下来信托行业重点“转型”整治工作。(个人观点:非标融资类信托业务刚兑兑付背后隐含的“文化概念”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今日破刚兑,引导资管主体做到“卖者尽责、买者自付”。那么信托回归本源“受人信任、代客理财”。信托机构坚守受托人这一根本定位是先决条件也是核心因素)

  三、优化配套机制建设,提供转型强力支撑

  推进信托监管数据标准化建设,提高信托行业数据治理水平;指导信托登记公司立足行业基础设施定位,进一步完善信托登记功能,充分发挥市场约束能力和监管服务能力,创新完善平台服务,探索构建受益权交易流转市场;研究推动行业保障机制改革,更好发挥信托保障基金在化解处置行业风险中积极作用,通过降低行业风险水平,推动行业转型发展“轻装上阵”。

  中国信托业协会、中信登加之中国信托保障基金号称是信托业的“一体两翼”。其中中国信托业协会“主体”作用明显,统筹全局,而近来中信登也是刚过完4周年生日不久,尤其的后期的信托登记功能完善,对于信托受益权交易流转市场的搭建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中国信托保障基金一直有“定海神针”之称,为信托机构纾困、提供流动性支持,化解、处置行业风险。

  NO.4

  收益下降、风险可控

  在严监管、降规模的行业背景下,产品收益趋势多半是下降的,能维持“原样”是利好,但同时风险,在未来应是是下降的——增量风险有效防控、存量有序释放。

  其一,监管层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信托公司层面,2020年发生个别机构风险的信托公司都被陆续接管,这是利好,行业基本面稳健。2021年再发生类似三、四家机构被接管可能性极低;其二,信托业务层面、2020年一年来成效卓著,有序、精准化处置风险,通道业务、房地产业务、融资类业务都在“降规模”,而且,创新业务,2020年迎来正增长。2021年“业务风险”机率不大。其三,国内疫情后时代,经济逐渐复苏,市场活力激活,这对于风险下降也是利好。

  NO.5

  业务创新迎新高

  转型已为信托公司头等大事,各家信托公司均通过挖掘信托制度优势、积极构建新的投研体系,搭建自身的标准化产品平台。服务信托,作为回归实体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已为信托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从产品类型来看,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服务信托有资产证券化、企业年金信托、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及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服务信托。另外,投资类信托必将是信托业务的重要发展方向。

  投资类信托可细分为2个方向。第一是投向公开上市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对应证券投资类信托。第二是真股权投资信托,对应股权投资类信托。2020年7月,《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正式发布,清晰界定了标准化资产、非标准化资产。由于股权与债权是2类资产,因此股权投资类信托不受非标资产50%的比例限制。2020年以来,以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为代表的投资类信托的发行表现亮眼。证券投资类信托的月度(1月-11月)平均发行数量、规模分别为404个、212.43亿元,而2019年仅分别为171个、113.88亿元。2020年第一至第四季度,股权投资类信托的季度平均发行规模分别为48.76亿元、91.93亿元、135.09亿元、209.62亿元(第四季度为10月、11月平均),各个季度均环比明显增长。

  资产证券化信托已具有相对成熟的业务模式,特别是资产支持票据信托(ABN)业务,发行载体几乎均由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公司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在ABN业务领域,信托公司除了担任载体设立管理机构外,还存在业务创新空间。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公司可以一方面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积极申请业务资格、提升服务附加值,进而争取业务机会;另一方面可以主动挖掘证券化业务价值,发挥自身优势,将证券化业务从单纯的服务信托,拓展为资产管理业务、私募投行业务和服务信托的结合,实现全链条、全流程服务,实现非标业务向标准化业务的升级。

  总的来说,为使信托行业在转型获取更多竞争优势,信托公司应从两方面入手,一,积极响应监管要求,提高标准化资产(包括股票、债券等)的配置比例。并着力于提高标准化资产的投研能力,尝试通过FOF基金、‘固收+’等方式,提高标准化资产产品的收益率,增强产品竞争力;二,做好信托本源业务-服务信托业务,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在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服务信托领域加强业务布局,提高竞争力。

  总结:监管政策日趋完善,去通道、降规模继续,创新升级业务模式、探索新业务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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