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警惕,别把“公司”当自己“家”,家企财产要分清
民营企业的经营运作中,很多企业家的惯性思维,认为“我的就是企业的,企业的就是我的”,从而导致企业资产与家庭财产混同,这是中小微企业存在的弊病,同时给企业家自身带来重大的法律风险。
有限公司的本质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魅力就在于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公司的人格是独立的,公司一旦成立了,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资产就变成了公司的法人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股东只需要在认缴的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了。之后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公司无论如何亏损,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最典型的优点就在于对股东个人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隔离的作用。如果说公司亏损,股东最大的损失,就是他投入到公司的注册资金。所以股东只要已经对公司足额出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就不再承担任何其他的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下,股东投入到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公司,与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关系,当然公司经营的风险呢,也与股东无关,由公司来承担。所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就是有限责任。
家企财产不分的法律风险
在现实中,可能导致家企财产不分的表现形式很多。比如个人的账户收取企业的往来经营款,或者股东在公司任职却常年不拿工资,公司有盈利但是股东从来不分红。或者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的账目往来很不清楚,有时候家里缺钱就从公司直接拿钱,或者公司缺钱就从家里拿钱到公司。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股东关联的其他公司无偿的使用,不做财务记载。还有股东自身的收益和公司的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的利益不清。有的公司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或者是股东的财产记载于公司名下,这一系列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公司的资产和股东私人的资产或家庭资产两块资产完全的混同。公司的经营一旦出现风险。整个的家庭都会受到牵连。
家企财产不分的法律后果,第一方面就是债务风险。《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条明确要求股东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滥用股东的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所以如果存在着家庭和企业的财产分不开,而且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话,那么股东个人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家一旦实施了违反有限责任制度的行为,公司就失去了具有隔离风险的作用,也就无法保护企业家个人家庭财产。一旦这种风险出现,一个家庭所有的积累,包括房子,车子,金融资产等等,都有可能因为企业的经营风险而化为泡影。第二方面是税务风险。企业经营,普遍涉及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当股东通过私户收款的方式,直接把企业的钱收到个人名下的时候,由于企业没有确认经营收入,涉及到漏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面临着偷税漏税的可能。同时股东个人从公司拿钱,没有超过一年的话,我们可以把它定义为股东借款,但如果超过一年,税收政策中有规定,超过一年就视同股东分红,假如股东从公司拿了100万借款长期不还,那么就要按照股东分红来交个人所得税20万。这种偷税漏税的行为一旦被确认,其结果不仅仅是补税,还有可能存在滞纳金、罚款。更严重的还有可能涉及到犯罪。
家企财产不分的第三个法律后果就是刑事责任风险。除了上面讲到的这个逃税罪的刑事责任之外,企业家很有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以非法占有单位的财物6万块钱之上作为数额较大的一个立案标准。挪用资金罪的起刑点,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呢就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数额在1万到3万以上,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的,第二种情况呢就是挪用本单位资金,金额在1万到3万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第三种情况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到20000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一般发生在多个股东投资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个别股东侵占了公司的资金之后,很可能被其他的股东认为你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在双方发生纠纷或者矛盾的时候,其他股东就有可能采取指控犯罪的这种行为。
家企财产混同应当具备的风险隔离意识
第一方面要转变思维,企业家一定要转变企业资产就是个人家产的这个观念,严格的区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的界限。建立健全企业的会计制度,避免家庭个人的开销在公司报销的行为,从根本上避免家企财产不分的这个局面。
第二方面是企业财务制度的规范。家企财产不分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财务证据,企业家应当在财务上清晰地将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进行区分,明确记载到财务帐册中。
第三方面是搭建好公司的股权架构,帮助企业避免家企财产不分,隔离商业风险,同时通过股权架构设计进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规划,也可以保证公司的控股权,有助于企业良性发展。
第四方面可以考虑单企业资产与分设企业资产隔离,企业家不单只有一个企业,可以设计多个企业,当A公司出现问题时,不影响B公司的经营运作。
第五方面对家庭资产进行分散管理。一是建立家庭专项基金。比如个人分红或收入的一部分存入到专门的户头强制性的隔离,真正的将生活和事业分开。二是提前安排名下的重要资产,完全由企业家个人持有财产,在出现重大风险时可能会被作为连带资产来处理,可以和配偶联名持有,或子女、父母等信赖的人代为持有。三是运用保险、信托等金融工具进行风险隔离。
经营企业视同逆水行舟,只有做好财产隔离,才有可能在经营的小船走不动或者翻船时候,能找到一个安安稳稳的避风港,至少不要牵连家人。亡羊补牢过河建桥,永远不如未雨绸缪提前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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